- 歡迎您訪問云南自考網! 今天是2025年05月04日星期日
云南自考網> 試題題庫列表頁> 一日,張某在某小區遭人毆打致輕微傷。某縣公安局認定是趙某所為,決定對趙某處以行政拘留15天,并賠償張某醫療費等損失。趙某不服,向上一級公安部門即市公安局申請復議。市公安局經過審查,認定是張某辨認錯誤,趙某沒有毆打張某,而是蔡某毆打了張某(蔡某為精神病患者,無行為能力人),于是撤消了縣公安局的處罰決定。另外把蔡某追加為第三人,由于蔡某是五行為能力人,僅作出了令蔡某的監護人賠償張某醫療費用的決定。張某對市公安局的復議決定不服,他認為毆打他的人是趙某,而并非精神病人蔡某,市公安局在復議過程中之所以作出相反認定,是濫用職權,徇私舞弊所致,遂對此復議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。問:(1)張某是否具有行政訴訟原告資格?為什么?(4分)(2)蔡某能否對復議決定提起行政訴訟?為什么?(4分)(3)蔡某在復議決定作出不久后因意外事件死亡,那么他的權利要想得到保護,誰有權行使起訴權?(2分)
第十二章
卷面總分:100分
試卷年份:
是否有答案:有
作答時間:
掃碼查看答案
掃碼查看試題答案
掃碼小程序選擇報考專業
查看云南自考專業
查詢最新政策公告
進入歷年真題學習
進入在線刷題